四川甘眉工業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4日,位于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修文鎮(甘眉工業園區)。是由眉山市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及甘孜藏族自治州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的國有公司,并經眉山市人民政府批準,由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并注冊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50000萬元。公司主要負責甘眉工業園區土地整理、基礎設施、國家鼓勵類產業項目的投資、建設、經營等。為進一步加強公司領導班子建設,為公司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證。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擬公開選聘1名副總經理,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方式
公開選聘
二、選聘崗位及應聘條件
(一)選聘崗位:公司副總經理(1人)
(二)應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講政治,顧大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
(2)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嚴謹,勤奮敬業,注重團結協作,組織協調能力較強,善于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3)具有較強的治企興企能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創新能力較強。
(4)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嚴守底線,廉潔從業,身體健康。
(5)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情形,無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2.崗位條件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經濟等相關專業畢業者優先。
(2)中共黨員優先。
(3)年齡45周歲及以下。
(4)有5年及以上項目建設和工程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其中3年及以上企業領導崗位經驗。
(5)精通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和流程,能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精通公司治理和項目管理,了解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特點,熟悉建筑工程相關技術、規范標準,在項目方案設計、預算、招投標、審計等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
(6)具有優秀的決策判斷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市場開拓能力、有良好的履職能力;抗壓能力和帶隊能力強,能夠有效處理復雜問題和突發事件,具備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7)有國有企業或行政機關管理崗位經驗者優先。
3.否決條件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因個人原因造成企業虧損或資產損失數額較大的。
(3)個人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重大弄虛作假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的。
(4)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發生安全、環境、質量等責任事故,或出現嚴重虧損,或造成企業資產嚴重流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等負有責任的。
(5)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尚在執行中和解除執行未滿三年的,處于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
(7)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報名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評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8)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9)與選聘單位人員存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中規定的任職回避情形的人員。
(10)其他原因不宜參加的。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8日
報名方法:報名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或自行到公司遞交書面材料。遞交資料如下:
報名表、居民身份證(雙面)、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信息查詢結果、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等佐證材料。
聯系人:溫先生
聯系電話:15884301104
電子郵箱:1043466493@qq.com
公司地址:眉山市東坡區修文鎮甘眉工業園區通威路再生水廠。
(二)資格審查
選聘工作小組按照選聘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經審議后,確定進入下一環節應聘者名單。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者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應聘或聘任資格。
(三)綜合測試
1.履歷業績評價。選聘工作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查人選的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等職位匹配度進行評價,經審議后,確定進入初試人員名單。
2.初試。由選聘工作小組對進入初試的人員面對面交流,詳細了解其工作履歷、過往業績、職業規劃、專業知識等,并根據初試表現,按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3.面試。采用開放式面試。由選聘工作小組綜合考察應聘者的經營管理能力、問題分析能力、執行把控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壓力管理能力、儀表儀態形象、語言表達能力等。
(四)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綜合測試結果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初步人選,并組織參加體檢。經體檢合格后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
(五)實地考察和背景調查
對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能力素質、工作業績、廉潔從業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并查閱個人檔案。不具備實地考察條件的,進行背景調查,核實考察對象過往教育背景、工作履歷、業績表現等關鍵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六)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綜合測試、考察或背調等相關情況,經集體研究后確定擬聘人選。根據企業實際發展需要和人崗相適原則,經研究不適宜擔任企業領導人員職務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公示
對擬聘人選公示5個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間未收到反映或反映不影響聘任的,公司依法依規履行聘任,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1年,公示期收到反映影響聘用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簽訂正式聘任合同,聘期3年(含1年試用期)。
四、薪酬待遇
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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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眉工業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4月3日